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向志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张家界市人民政府
关于向志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张政人〔2022〕1号
各区县人民政府,市政府各局委:
市人民政府决定:
向志刚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(兼);
免去沈刻明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(兼)职务;
杨年喜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、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(兼);
免去李立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、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(兼)职务;
覃遵江、朱敷建、杨兴平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;
免去彭发斌、侯毅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;
尚金秀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(兼);
免去李志益同志的市人民政府督查专员、督查室主任(兼)职务;
免去曾韦栋同志的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副局长职务;
程漫同志任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(兼);
免去龙维务同志的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(兼)职务;
免去宋登双同志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;
欧春霞同志任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(试用期一年),免去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职务;
免去黄翔同志的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;
免去刘国辉同志的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;
免去张德献同志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;
免去余卫东同志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;
免去向鑫同志的市水利局副局长职务;
免去樊孝清同志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;
李耕田同志任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(兼),免去其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(兼)职务;
免去毛志刚同志的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(兼)职务;
免去陈贤德同志的市林业局副局长职务;
秦永辉同志任市知识产权局局长(兼),免去其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;
免去阙道文同志的市知识产权局局长(兼)职务;
王兴树同志任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(兼),免去其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;
免去李宗胜同志的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(兼)职务;
向辉标同志任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,免去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;
刘海林同志任张家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;
免去向罡同志的张家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;
李新龙同志任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免去高宏标同志的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主任职务。
试用任职的同志,任职试用期自发文之日起计算。
张家界市人民政府
2022年1月20日
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
来源: